汽车新能源充电桩政策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优惠政策
1.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2.充电桩扶持政策是什么
3.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发展
4.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5.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
6.新能源充电桩政策
7.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
01? 传统经营模式
这一模式是众多企业涉足充电桩行业前期主要取的经营模式,主要依靠收取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来源。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服务费根据各地标准的不同而收取0.4~0.8元/度不等。这一模式下盈利方式较为单一,企业需要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使效益最大化。
随着光储充概念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充电桩企业选择走光储充一体化开发模式:在充电站雨棚顶上安装光伏板,同时配备储能设备及微电网系统,实现光储充一体化,产生的清洁电源不仅可用来补给场站自身用电,还可通过站内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储存起来,在区域用电紧张时“反哺”电网缓解电力供需压力。
02提供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
相对于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来说,这类企业主要是以B端行业客户为出发点,为相关企业提供充电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主要有两种经验方式:
1.合作分红:通过整合、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寻找合伙人,共同参与建设。合作包括两种,一种是与具备街电安装设备条件的场地方达成合作,建成后合作方将共享服务费收益,例如 :物流园,停车场、、医院、商场等。从成本和风险上看,对各方来说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速收回成本。
2.通过销售充电设备,建成后再进行托管运营,服务费收益分红:相信不少人在一些旅游景点、游乐场或者超市附近看到过汽车充电桩,如果运营商将充电桩放在这些地区,不仅给新能源车主提供了便利而且也带动了当地消费,运营商便可与他们达成合作,从中收取适当的佣金或分红。
03附加增值服务经营模式
据盒子了解,在不少欧洲国家,利用电动汽车充电的时间,深入拓展零售、健身、美容等业务,来提高充电服务的黏性已经很普遍了。企业在这一模式下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广告收入:在充电桩上安装液晶屏或广告灯箱,投放平面媒体广告,在人流量可观的市区一天的广告费就将带来巨大收益。
2.配套设施:在充电桩周边增加便利店等餐饮服务,小型设施等消遣服务,可以将车辆充电这段漫长的等待时间充分利用。
3.交通工具租赁:充电桩运营商可以为车主解决最后几公里的问题,通过向电动汽车车主租赁电动滑板车、自行车、平衡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车主交通便利的同时,增加自身额外收益。
4.提供其他设备的充电或寄存服务:拓展手机电脑、充电宝等其它设备的自助充电、用电服务,还可以开展物品临时寄存服务。
2020年以来,随着中央的密集部署,地方也纷纷发力,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发布了多项规划,加快充电桩建设:
与此同时,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础设施,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补政策,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奖补陆续跟进。目前,全国已有22个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及奖励政策,以鼓励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及运营。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被纳入新基建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迎来政策红利,市场热度很高。有券商分析指出,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将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行列,预计将激发万亿元级别的市场。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扩大,用户规模的增长,相关企业还将开拓更加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私充电桩合计?141.8?万台,其中公共类充电桩?60.6?万台。相对应的新能源车辆则是约470万辆,目前的车桩比例大约在3.3:1,与当初制定的规划还相差甚远。
目前一线城市虽然拥有了足够数量的充电桩,但对于不断增长的新能源用户而言,仍然存在巨大缺口。为了进一步推动充电桩产业建设,2020年以来,各行巨头加速入局充电桩行业。
今年以来,宁德时代、蚂蚁金服、华为等跨界选手纷纷进行了布局。此前蔚来、特斯拉等整车企业也早已开始运营相关业务。作为配套设施的重要推动建设者之一,早前国家电网也曾发布,今年全年投资27亿元建设新充电桩7.8万个。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充电桩市场仍然巨大的规模空间,近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回暖,也进一步拉大了对充电桩的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万辆和13.8万辆,同别增长48.0%和67.7%。
面对不断增长的规模,数量和类别都更加丰富的选择,对充电桩的规范管理,显得更为必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其中提出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并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公告指出,凡是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并在使用中接受强制检定。除此之外的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亦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据公告内容,进行强制检定时,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和"进行周期检定"两种方式。"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分为两种: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另外,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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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扶持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人们对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关注,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离不开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支持政策。下面从多方面详细解读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支持政策。
第一步是国家政策背景。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石油的日趋枯竭以及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成为当前的热门话题。同时,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无法完全由市场承担。因此,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支持非常重要。
第二步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内容。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充电桩扶持政策。首先,国家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鼓励车企生产更多新能源车型,同时在购、限行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次,国家支持新能源充电桩投资。新建、改建公共充电设施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同时,在城市中心、主干道、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充电桩。此外,国家还规范了充电桩行业的管理,对充电桩运营商做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极大鼓励了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第三步,政策效果的分析。近年来,国家的充电桩扶持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充电桩数量已经达到近57万个,较2015年增长了近6倍。同时,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充电式电动汽车占比逐步提高。通过国家政策的扶持,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更加规范安全,新能源充电桩服务质量得到了极大的保障,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
综上所述,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是非常必要的。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不仅能够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更能推动我国绿色能源的发展。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发展
法律分析:公交车和出租车更新、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对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补贴。挪亚充电桩检测专家解释,补贴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充电服务费标准,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30%的财政补贴,且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后予以拨付。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充电服务费,其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电价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近期,为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全国多城市相继推出相关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发展政策。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目前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但总量依然不足。”所以,国内相关行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要有可视化突破,擅于抓住当下政策和市场机遇,才能促成充电桩行业的规模化发展。接下来,我们看看部分城市出台了哪些推动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
01成都
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成都市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意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多项具体规定。其中,要提升居民小区和新建建筑物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公租房小区及变配电容量受限的居民小区按照“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开展公用及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02哈尔滨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的《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细则》明确,对于充电站(直流充电桩3个及以上)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省级资金补助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暂定年度运营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经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总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助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500小时。(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03重庆
3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补短板。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为加大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等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
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开放电动乘用车准入、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最近,接二连三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砸”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14年7月,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议奖励的通知》,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 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新能源充电桩政策
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例如北京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公用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此外唐山市、贵阳市、厦门市、温州市等地也均是按照投资总额或投资额进行补贴。
2、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例如常州市规定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除常州外,深圳、南京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3、进行定额补贴。例如山西晋城则规定交流充电桩补贴0.3万元,快充站补贴60万元,公交充换电站补贴100万元。
4、 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叠加运营补贴。例如南京市规定,在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 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技术规范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检测报告;
5.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6. 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7.具备国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8.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9.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补贴标准:
1.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车、桩、站、宣传等环节,明确四项补贴政策。其中提到,换电站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通知》表示,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通知》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为加大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知》提到,将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我市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
其中,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通知》表示,为加快我市换电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建设。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此外,为营造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对在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单位,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2012年6月,我国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就提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随后,我国相继出台了12项涉及到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2021年2月,《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通知》,以加强充换电服务,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设。
法律依据:《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是:充电桩补贴标准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取事后补贴方式。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重要运用优点:
1、便捷住户。住宅小区智能充电站处理小区业主电瓶车充电器困难的问题。组装充电桩,小区业主只需要将车停在智能充电站,根据标示实际操作电池充电。智能充电站的兴起不但克服了小区充电困难的问题,也对处理城市拥堵、推动环境保护具备特别的意义;
2、安全系数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组装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对业主来说克服了由于客户擅自吊线电池充电安全问题。降低电瓶车充电器造成事故,对住宅小区别的小区业主人身安全增添了安全隐患,对物业公司而言,装上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并且也降低电动车主的经济损失。因为电瓶车集中化放置,便于管理方法,更加好的避免了失窃情况的产生;
3、维护电瓶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充电站也有充斥着全自动停作用,可以做到防过充的作用。这是智能化智能充电站的一个基本原则。商品一定要含有输出功率检验作用。
综上所述,商品要可以有效的推断出蓄电池充电输出功率,在充电电池满电后,能马上关闭电源。其他所谓充斥着进入后全自动浮充作用。充斥着之后直接关闭电源才是王道。对电动车的电瓶本身就是一种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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