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压绿本需要开车去吗

2.车子解押拿到绿本是不是还要去车管所

3.拿绿本去车管所解压需要什么手续

汽车绿本怎么办理解压_汽车绿本解压需要什么资料

汽车绿本解押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先将还清,还完后带上个人和还款去经办银行/机构网点办理结清手续,申请开具结清证明,然后拿回押在银行/机构的车辆登记证书(即俗称的“绿本”);

2、带上拿回来的车辆登记证书和银行/机构开具的结清证明,以及个人、汽车行驶证等材料前往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找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申请解除车辆抵押登记。

解压需要的手续如下:

1、解压的前提是房贷已结清;办理解压的,需要去经办银行,申请开具结清证明;

2、人申请进行解压,需持有相关材料以及房贷还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压手续;到房管局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审核相关材料;

3、房管局经审核无误后,应当为申请人办理解压登记,交还抵押的房产证。

综上所述,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解压绿本需要开车去吗

法律分析:车主在去车管所办理汽车解除抵押是需要的手续有:填好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出具结清证明,车主的个人有效件,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核对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车子解押拿到绿本是不是还要去车管所

不需要。根据查询车主指南显示,车辆解押不需要开车过去,但是车主本人要到场,还要携带好、行驶证、汽车登记证书以及车贷结清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解押的手续,办理解押后车辆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拿绿本去车管所解压需要什么手续

车子解押拿到绿本是要去车管所。

拿到绿本之后需要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只有办理了解除抵押的手续之后,自己的汽车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车主在办手续的时候需要到经办的银行或者是汽车金融公司出具一个结清证明,并且拿到车辆登记证和相关机构开具的委托书到本地的车管所去办理手续,办手续的时候同时也需要携带自己的驾驶证和等材料。手续办完之后,自己的汽车就是真正的属于自己了。

解除抵押登记资料包括: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解除抵押的,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抵押权人为单位且已注销的,还应当提交该单位的注销证明(可以为工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抵押人已还款的证明。

综上所述,车主需要注意的是,拿到绿本之后需要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只有办理了解除抵押的手续之后,自己的汽车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拿绿本去车管所解压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主在机构办理还清手续后得到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市级车辆管理所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车主从业务窗口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进行表格相关内容的填写;

3、领取排队号码后等待办理手续;

4、将还清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个人有效件、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办理;

5、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凭借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