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查自己名下有几辆车

2.怎么查自己名下有没有车

3.怎么查名下有几辆车

怎么查询个人名下的车辆_如何查询个人名下汽车

1登录当地的交警网

登录当地交警网,选择车辆信息查询。页面打开后,输入车牌号、发动机识别码(大货架号),点击确定。页面打开后,显示车辆的所有信息,包括结算日期、年检日期等等。中国的管理比较严格,不允许网上查询。只有特定的权限才允许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进行查询。交通部门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只对外开放,不开放网上查询。

2个人车

属于个人汽车的,提供车主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单位用车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不能通过和名字查车号。目前全国车辆登记管理比较严格,只允许特定机构、特定人群、特定严格程序查询。交通部门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只对外开放,网上查询不开放。

3单位车

车主可查询其名下机动车信息:如为个人车辆,提供车主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单位用车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稽查等行政执法机关:可凭单位介绍信查询机动车信息(写明查询要求、经办人姓名、工作证号码等。),代理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凭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也可以通过触摸式查询终端到本市各区县交通分局办事大厅查询,一般可以查询到7-15天内的汽车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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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自己名下有几辆车

查询方法如下:

下载交管12123。用自己手机号注册,进去首页,点击机动车选项,就可以看到自己名下的汽车。或者拿着去车管所查询。普通公民没有权利去查询他人名下车辆。

怎么查自己名下有没有车

查询自己名下车辆的方法如下:

需带自身去当地车管所查询:

1、属个人车,提供车主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可查询到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机动车信息。只允许特定的机关、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交通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络只对内部开放,网上不能公开查询。

也可以在网上交管12123上进行查询:

一个人名下可以有多辆车。法律上没有规定或限制个人名下的汽车数量;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一个人名下可以登记机动车数量是没有限制。只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和机动车的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怎么查名下有几辆车

他人不可以查一个人名下有没有车。

我国敏冲管理比较严,不允许在网上查询,只允许特定的机关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交通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络只对内部开放,网上不能公开查询。

车主资料在公安局的车管部门都有备案,即车管所。但是作为普通公民是没有权利去查询的,途径只有首先报案,通过公安部门的合法程序到车管所通过将你所提供的真实车号录入微机调出此车车主的姓名、号、家庭住址等相关详细信息。然后进一步还可以通过此资料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为详细的查询。但是要指出车牌号的车主闭山,即行车证上的名字不一定就是现在真正的车主,原因为有些旧机动车通过私人之间口头买卖,所以为了节省过户费用并不过户处理,因此查询后还应该详细核实。总之必须依靠公安部门的合法

程序才可以查询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轿拿中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以下是不同车辆的查询方法:

1、所属不通车辆:属个人车提供车主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机关: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机动车信息。只允许特定的机关、特定的人、通过特定的严格程序来查询交通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档案网络只对内部开放网上不能公开查询。

带上去当地车管所查询即可,以下是查询其名下机动车信息的要带的材料:

1.个人提供明及复印件。

2.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行政执法机关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及复印件。

5.律师凭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