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武汉电动汽车补贴政策

2.武汉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 电车补贴1万元/油车0.5万元封顶

武汉购新能源汽车补贴一万_武汉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

法律分析:新能源汽车纳入购范围,公务(含司法部门)、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者新增车辆的50%必须购新能源汽车,购资金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三环线内按照核定线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16年武汉电动汽车补贴政策

政策解读

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60%补贴

政策: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解读:根据国家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以购买纯电动汽车为例,国家补贴标准是5.7万元,即在武汉购买并使用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可享受11.4万元的补贴。

●积极引导在固定区域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远城区(或新城区)新增出租车辆全部用新能源汽车。

●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或租赁服务的企业,按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按照电网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和优惠。

●城市新建的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社会力量取公开招标购,并验收合格的交(直)流充电桩,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新能源汽车

指符合《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文件精神,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武汉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 电车补贴1万元/油车0.5万元封顶

随着电动汽车的兴起,各地省市纷纷出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武汉市近日出台《绍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电邦总结了2016年武汉新能源电动汽车补贴政策。2016年武汉电动汽车补贴政策由于《武汉市人民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武汉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将继续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地方配套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补贴车型参照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2016年武汉电动汽车补贴地方政策2016武汉新能源补贴政策2016年武汉市电动汽车补贴其他优惠政策1、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免收通行费;新能源汽车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免费充电。2.新能源汽车在城市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

易车讯 据报道,武汉市将于5月14日也就是今天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据介绍,购买燃油乘用车每辆车按销售价格的3%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1万元。汽车生产企业在武汉销售乘用车车辆时,应将消费者可获得的购车补贴资金金额予以公示,并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市、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